F) 商業糾紛及訴訟
 

勞資糾紛
如閣下牽涉入有關僱傭合約的糾紛,包括薪酬支付或其他聘用條件,可往勞工處的 勞資關係科 ,以尋求初部的諮詢服務或自願性調解服務。如閣下計劃展開法律行動 或就某些申索作出抗辯,有關案件將由勞資審裁處處理。與工傷補償事項有關的案件,則由區域法院處理。有關詳情可參考另一題目– 勞資糾紛 。
合約或侵權糾紛
若涉及的賠償金額不超過 5 萬元,案件將由小額錢債審裁處審理。若涉及的索償金額超過 5 萬元但不超過 100 萬元,則由區域法院審理。如原告人索取超過 100 萬的賠償,案件則由高等法院原訴庭審理。
有關違約、追收債項或索取賠償的法律程序詳情,請參閱另一題目– 如何提出民事訴訟或作出抗辯。
閣下亦可考慮不透過法庭訴訟,以調解或訟裁的方式來處理糾紛,詳情請瀏覽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網站 http://www.hkiac.org/HKIAC/HKIAC_English/main.html 。
破產和清盤
破產和清盤是結束自己的業務 ( 或結束他人的業務 ) 的其中一些方法,但只可視為最後的解決辦法。破產只針對獨資經營或合夥業務,而清盤則針對有限公司,詳情請參閱另一題目– 破產及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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