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何成立獨資經營、合夥業務、有限公司?是否需要在稅務局取得商業登記證及在公司註冊處辦手續才可開業?
 

商業登記
根據 《商業登記條例》 ( 香港法例第 310 章 ) ,凡在香港經營 業務的人士 ,不論是獨資經營、合夥業務或有限公司,均須在開業的一個月內向稅務局登記,並將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展示在營業地點之內。有關商業登記證的申請程序、費用、申請表和登記證樣本等資料,可瀏覽稅務局網址 http://www.ird.gov.hk/chi/tax/bre.htm 。
成立有限公司
除了申請商業登記證,閣下亦需要為成立有限公司而在公司註冊處辦理 註冊手續,有關遞交文件 ( 如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等 ) 及繳付費用等詳情,可瀏覽公司註冊處網址 http://www.cr.gov.hk/tc/public/services.htm ,或致電其查詢熱線 2234 9933 。另外,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的內容,亦須依照 《公司條例》附表一 的規定去草擬。
請注意,有限公司獲得公司註冊處發出公司註冊證書發出後,才算是正式成立。
除自行成立有限公司之外,閣下亦可透過提供成立公司服務的顧問公司,去購買「現成」公司。在支付相關費用後,顧問公司便會將被選中的現成公司的股權轉讓給閣下,並協助辦理相關手續。在收購現成公司前,請先諮詢註冊會計師或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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