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保障消費者的個人資料。當賣方或服務提供者向顧客收集個人資料時,該賣方或服務提供者便屬「資料使用者」,他們必須遵守條例內 6 項保障資料的原則。欲知詳情,可參閱另一題目─ 個人資料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