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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CLIC

基本概念 — 在香港,怎樣會構成誹謗?
「誹謗性」的意思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
確認出被誹謗的人
損失及賠償
抗辯理由
舉例說明
有關網站

5. 作為僱主,如果我們的僱員發布了一些誹謗性事情,我們要負上多大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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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僱員如果是為了履行職務而作出某些行為(亦沒有超出他們的職權範圍),有關僱主便要為這些行為負上 替代責任。在此情況下,閣下身為僱主亦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

根據 《誹謗條例》第 8 條,如果閣下是僱主,並需要為僱員負上替代責任,則仍有機會反駁以上的假定(即成功作出抗辯),但須證明有關發布並未獲得閣下的授權、同意或知悉,兼且閣下本身亦無疏忽(例如閣下或相關負責人在文章發布前,已適當地作出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