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名已懷孕的僱員出示一份醫生證明書,而醫生認為該名僱員不適合處理重物、在會產生對懷孕有害的氣體之地方工作或處理其他對懷孕有影響的工作,則僱主未必能分配有關工作予該名僱員。如僱員已進行該工作,其僱主必須在14天內將僱員調離有關工作。
違例及刑罰 任何違返上述規定之僱主,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