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審裁處的簡介
   
將個案訴諸法院前,閣下應考慮嘗試以調解方式將事件解決。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可協助勞資雙方迅速及和平地解決紛爭。勞工處的電話熱線是 2717 1771 ,電郵是 enquiry@labour.gov.hk。
- 勞資審裁處執行甚麼工作?
- 勞資審裁處會處理哪些申索?
聆訊之前
- 在決定申請索償時,我應怎辦?
- 提交申索書需要繳付甚麼費用?
- 提交申索書後會怎樣?
- 如申索書未能送達被告人會怎樣?
- 如果被告人同意繳付全部申索款額會怎樣?
- 如果被告人承認該申索,但未能即時付款,會怎樣?
- 如果被告人對部分或全部申索提出異議會怎樣?
- 如果被告人不理會有關的索償,會發生甚麼事?
聆訊時
- 首次聆訊的情況是怎樣?
- 其後的聆訊會怎樣?
- 如因缺席聆訊而被剔除申索應怎辦?
- 被告人可否反對審裁處在其缺席聆訊的情況下作出的裁斷?
如何準備出庭應訊
- 若果雙方不能在首次聆訊時達成和解,我如何能夠為隨後的審訊作好準備?
聆訊之後
- 勞資審裁處的判決可否被覆核?
- 申索人或被告人可否上訴至上級法院?
- 可否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決定提出上訴?
- 如何就勞資審裁處或高等法院原訟庭的判決提出上訴?
- 如何取回我所獲授予的款項?
- 作為一名判定債權人(有權根據法庭的判決而獲得補償),如果判定債務人申請作出上訴,我可否執行有關判決?
- 如果被告人拖欠勞資審裁處的裁斷款項,會怎樣?
就更多有關以上訴訟程序的詳情,請諮詢閣下的律師,或致電勞資審裁處:電話2625 0020。閣下亦可以瀏覽勞資審裁處的網頁: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labou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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