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0 Web Stats Reporter 3.15
題目



簽署租約之前應注意的事項
在簽署租約之後,應該如何處理該等文件?
追討欠租及收樓
使用或佔用出租物業的一般守則
分租
按揭物業
維修/保養的責任
在租期完結前終止租賃
業主將有租約之物業出售
續約事宜
租務條例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起作出的修訂
舉例說明
相關網站

V. 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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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租客未得業主同意便把物業分租,業主怎能保障其權益?

一般的租賃文件都會規定租客不可將物業分租予第三者。假若租客違反有關條款,業主即可對租客採取法律行動,以追討賠償。

但如租賃文件內並未包含有關禁止分租的條款,即使分租的行為並未獲得業主同意,亦未必算是違法。租賃的效果,就是把物業權益從業主轉移到租客手中,因此租客可在租期內隨意處置有關物業(但不包括作出非法或違反租約的行為),當然也包括把物業分租予第三者。

基於同樣道理,租客若違反禁止分租的條款,可能要對業主作出賠償,但由之而生的分租租賃卻未必屬於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