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我向香港醫務委員會投訴一名醫生(或向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投訴一名牙醫),情況是怎樣?
 

如果閣下向香港醫務委員會提出投訴,有關投訴會先由醫務委員會主席和初步偵訊委員會(如有需要)作出調查。如果調查後,認為需要進行聆訊,而有關聆訊是公開進行的,閣下便可以出席聆訊。如有需要,醫務委員會將要求閣下在宣誓後擔任作供,而閣下便可能會被負責聆訊的委員會成員以及為醫生辯護的律師盤問。醫務委員會有自己的律師,或會為閣下提供協助而毋須收取任何費用。不過,閣下仍然可以聘用自己的律師,但有關律師費就要由閣下自己負擔。
醫務委員會可以實施的懲罰,包括作出警告、譴責,甚至撤除醫生的執業資格(如案情嚴重)。
以下事項亦須留意:
- 委員會只獲授權處理註冊醫生的專業失當行為。
- 委員會不能頒令有關醫生向投訴人作出金錢補償。
- 投訴人除了可以向醫務委員會投訴,亦可以同時展開法律行動,或向其他團體作出投訴。
上述資料是參考香港醫務委員會的刊物「醫務委員會如何處理投訴」而寫成的,詳細內容列於其網站 http://www.mchk.org.hk/complain/index.htm 。
如要投訴註冊牙醫,閣下可前往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有關投訴程序及可能作出的懲處,與香港醫務委員會處理的相似。請往 http://www.dchk.org.hk/tc/ipaf/index.htm 參閱牙醫管理委員會的刊物「對註冊牙醫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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