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我的家人在意外中去世了。我可否代表死者展開人身傷亡訴訟?在提出控告前,我需要依循甚麼程序?
 

就致命意外而言,可以死者遺產的名義去提出申索(即以死者名義提出申索,但由其代表處理)。在收到授予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後,訴訟代表便應把文件發出的日期、文件編號、遺囑執行人 / 遺產管理人的資料,詳列在申索陳述書內。
在意外發生至死亡期間所招致的非經濟損失及經濟損失,亦可向被告人申索。經濟損失包括醫療開支、殮葬費用、失去將來可累積的財富。受死者供養的人(例如孩子或配偶),亦可就失去依靠而索償。死者的親人也可就非經濟損失(例如喪親之痛)提出申索。
死者及索償者的姓名及出生日期,亦須寫在申索陳述書上。其他需要在申索陳述書及損害賠償陳述書中提及的包括:每名受死者供養的人士對死者的依靠程度、死者的職業及收入、傷勢撮要、曾接受的治療、醫療開支及殮葬費用等。
由於人身傷亡訴訟的準備工作非常複雜,閣下應委任律師處理案件。如欲知道更多關於法律程序的資料,請參閱有關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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