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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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或作出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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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承辦
樓宇買賣
稅務
CLIC
香港土地業權的基本概念
我在一幢多層大廈內擁有一個單位,我是否持有政府租契?
物業擁有權之形式有幾多種類?「全權擁有」、「聯權共有」、「分權共有」有何分別?
我不是物業的登記/註冊業主(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樓契並無寫上本人的姓名),但該物業的全部或部分樓價由我支付。我是否有該物業的話事權?我可否阻止「註冊業主」出售物業?
地產代理服務(連同買賣程序之概述)
我想賣出自己的單位。地產代理可為我提供甚麼服務?
作為賣方/業主,如果我透過地產代理協助放售自己的單位,是否一定要簽署地產代理協議?
地產代理可否同時為買賣雙方服務?
如果地產代理同時代表賣方(即本人)及買方,我可否支付較少的佣金?
我想買樓。如地產代理介紹樓盤給我,他/她應提供甚麼服務? 我可以索取甚麼資料?
作為買方,如果我要求地產代理介紹樓盤及安排我視察單位,是否一定要簽署地產代理協議?
如果地產代理同時代表賣方及買方(即本人),我可否支付較少的佣金?
如果我與某地產代理簽訂地產代理協議(表格4),而該代理向我介紹一個單位,但最後我透過另一間地產代理或從賣方直接購入該單位,情況將會怎樣?
如果我與某地產代理簽訂地產代理協議(表格4),而該代理向我介紹一個單位,但最後由我的親人(如配偶)透過另一間地產代理或從賣方直接購入該單位,情況將會怎樣?
如果我對受託的地產代理的服務感到不滿,可向誰投訴?
在買入單位前,我發現地產代理曾向我提供錯誤的資料,或忘記向我告訴一些重要事項。我可否終止臨時買賣合約,並向該地產代理(及其僱主)索償?
臨時賣買合約
我想買入某單位。在簽署臨時賣買合約及繳付臨時訂金(細訂)前,我應該先做些甚麼?
如果物業是連租約賣出,買賣雙方應留意甚麼?
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甚麼條款?
臨時買賣合約是否需要加蓋印花(打釐印)及註冊?
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如物業仍有未解除的按揭,買方應留意甚麼?
如果買方有意購入的單位是負資產(售價未能完全抵銷未清還的按揭貸款),買方可如何減低風險?
如果買方要申請按揭貸款,應該如何處理?
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買方可否將物業轉賣給他人(俗稱「摸貨」交易)?
正式賣買合約
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及繳付加付訂金(大訂)的一般步驟是怎樣?
我(作為買方)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才打算在正式買賣合約中加入配偶或父母的姓名。我可否這樣做?
如果我想將自己的單位出售或轉讓給一名家庭成員或親戚,我應該留意甚麼?
物業買賣合約所徵收的印花稅(釐印費)是多少?
「住宅」及「商業」物業之印花稅繳付手續是否有所不同?
在哪些情況下買方可申請廷遲繳交印花稅?
物業買賣合約是否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費用是多少?
處理物業交易的律師費是多少?有關費用是否按樓價之定額比例計算?
違反買賣合約的後果
如果合約一方有其他過失(例如賣方把單位廚房內的一個小窗口打破),另外一方可否終止買賣合約或追討賠償?
完成買賣交易
雙方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但於交樓日之前,有一些新費用出現(例如關於大廈的維修費),這些費用應由賣方或買方負擔?
買賣居者有其屋
買賣興建中的物業(樓花)
預售樓花的「同意方案」及「非同意方案」有何分別?
如果發展商/賣方未能如期完成興建工程,因而延遲了交樓日期,買方可否終止買賣合約及追討賠償?
大廈公契及業主立案法團
業主立案法團及大廈管理人的功能是甚麼?
如何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舉例說明
有關網站
9. 如果我與某地產代理簽訂地產代理協議(表格4),而該代理向我介紹一個單位,但最後由我的親人(如配偶)透過另一間地產代理或從賣方直接購入該單位,情況將會怎樣?
在這種情況下,閣下仍可能要支付佣金給第一間地產代理。請參閱
表格4
內的附表 3 ─ 買方須支付的佣金。如有疑問,可向閣下的律師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