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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稅
個人入息課稅 (在某些情況下提供更多稅項寬減)
中國內地與香港訂立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
印花稅 (釐印費)
遺產稅
對評稅提出反對及上訴
事先裁定 (為不肯定的稅務問題預先取得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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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怎樣釐訂受供養的父母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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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釐訂受供養的父母是否通常居住於香港時,稅務局會考慮他們與香港的社交及經濟聯繫而可參考的客觀因素包括:

  1. 在港逗留日數﹔
  2. 在港是否有一個固定居所﹔
  3. 在外地是否有物業居住﹔
  4. 在香港或外地有否工作或經營業務﹔
  5. 其親戚主要在香港還是在外地居住。

一般來說,如受養人長期居住於外地,而逗留香港日數不多並只作探親性質,即使他們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稅務局亦不會視他們通常居住於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