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部分危险药物拟供自用,法庭会否下调量刑起点?
如危险药物中有相当部分是供该人自用而非用作贩运,法庭会向下调整刑罚。在这情况下,惯常扣减幅度大约介乎 10% 至 25%。一般而言,法庭无须详细指明供自用药物的相对数量或比例,只需以较概括方式处理即可。
然而,上诉法庭强调,单凭空泛声称并不足够。被告必须提出某些可靠资料或证据,令法庭信纳部分危险药物确属供自用。在某些案件中,量刑法官甚至会要求被告宣誓作供,以支持该项声称。
如危险药物中有相当部分是供该人自用而非用作贩运,法庭会向下调整刑罚。在这情况下,惯常扣减幅度大约介乎 10% 至 25%。一般而言,法庭无须详细指明供自用药物的相对数量或比例,只需以较概括方式处理即可。
然而,上诉法庭强调,单凭空泛声称并不足够。被告必须提出某些可靠资料或证据,令法庭信纳部分危险药物确属供自用。在某些案件中,量刑法官甚至会要求被告宣誓作供,以支持该项声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