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終極問題
法律上常有人提出「終極問題法則」,即專家不能就案件的終極爭議點作供。這個安排亦反映了專家只須在事實裁斷的過程中教導陪審團分析過程,而陪審團亦不應盲目聽從專家結論。
換句話說,專家無權總結出「被告有罪」或「被告有接觸過那包可卡因」。相反,專家只應解釋自己如何發現藏有可卡因的膠袋上的指紋與被告的指紋吻合。
實際操作上,要求專家不要就終極爭議點發表意見實在極其困難,更有徒具形式之嫌。無可避免地,專家或許會對終極爭議點提供意見,但是主審法官必須提醒陪審團,他們不會受專家意見所約束,而終極爭議點須交由他們自己裁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