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多於一名受權人? 授權人自然會顧慮其受權人的能力、 誠信及/或可靠性。如果授權人認為委任多位受權人,從而使該等受權人可互相幫助或監察對方,授權人可以選擇這樣做,只要「該等受權人是獲委任以共同行事或共同和各別行事的」(《持久授權書條例》(香港法例第501章)第15(1)條)。 授權人必須選擇委任受權人「共同行事」或「共同和各別行事」。如授權人不作選擇,將致使持久授權書無效。 a. 共同行事 b. 共同和各別行事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5. More than one attorney?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