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公用地方维修补助金
在申请公用地方免息贷款后,业主如果仍然在进行楼宇公用地方的维修时面对经济困难,可向政府申请每户最多10,000元的「公用地方维修补助金」。
申请资格
申请公用地方维修补助金的注册业主必须持有香港身份证,并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 为长者生活津贴的受助人;或
- 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受助人;或
- 年满60岁长者或残疾人士,并持有医疗费用豁免证书;或
- 年满60岁长者或残疾人士,并符合下述入息及资产限额:
家庭类别 |
每月入息限额 |
资产限额 |
单身人士 |
9,855元 |
355,000元 |
夫妇 |
16,845元 |
539,000元 |
补助金的内容
政府一旦依据「公用地方维修免息贷款」计划发出原则上批准贷款通知书,符合上述条件的个别业主即可申请最高10,000元的「公用地方维修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