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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果未成年人被捕,警方會主動聯絡其家長或師長嗎?

根據《警察通例》,警方在拘捕兒童或少年時必須採取所有合理的步驟,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警方會要求「合適成人」到警署陪同,才對被捕的兒童或少年進行查問。「合適成人」是指以下人士:

 

(i)一名親人、監護人或其他負責照顧或看守該人的人士;

(ii)一名對處理某類有特別需要的人有經驗的人士,但不能是警務人員或是受僱於警方;或

(iii)如未能安排上述人士在場的話,亦須有其他可負責任的成人,但不能是警務人員或是受僱於警方的人士。

 

因此,警察會主動聯絡家長或其他合適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