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 听说有人冒称物业拥有人出租物业,但当准租客交付按金及租金上期后,该「业主」便消失无踪。假如我有意租用物业,我怎能确定那位「业主」是该物业的真正拥有人?

土地注册处向公众提供「土地查册」服务。任何人士均可在土地注册处查阅在香港之物业的拥有权资料。准租客应在签立租约前进行有关查册以验证业主(或他/她的代表)的身份。

 

假如准租客乃经由地产代理介绍租用物业,或已委托律师行处理相关文件,该代理或律师行则有责任进行有关查册,以保障其客户的利益。

 

为了最有效地保障准租客的利益,在订立任何租约之前,准租客应要求业主让自己在地产代理面前进入及查看出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