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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警方决定起诉被捕者时,他们会怎么做?

当警方决定起诉某人时,他/她将被带到督察或以上职级的警务人员面前。该名警务人员将按照控罪书宣读罪行。控罪书一般包括警署的位置、案件主管的姓名、翻译人员的姓名(如果适用)、语言/方言、时间和日期以及被告的姓名。宣读指控后,警官会询问被告是否明白以及是否有任何响应。

 

在正式对被告提出起诉后,警方将决定首次出庭日期以及是否准予保释。如果警方不准予保释,被告应尽快被带上法庭,一般会在下一个工作日(包括周六)首次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