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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哪些是不可享专利的发明?

根据《专利条例第9A条,以下发明不可享专利:

  • 发现、科学理论或数学方法;
  • 美学上的创作;
  • 用以实行智力活动、进行游戏或进行业务的计划、规则或方法,或用于计算机的程序;
  • 呈示资料;
  • 发明的公布或实施,是会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
  • 植物或动物品种;及
  • 用作生产植物或动物的基本上属生物学的方法(微生学方法或其产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