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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作出或提出作出任何行为,以准备贩运或目的是贩运危险药物

作出一些行为以准备贩运或目的是贩运危险药物也是一种罪行。此罪行与一般贩运罪行(特别是经营或处理危险药物)有些许重迭。例如,个别人士如果储存危险药物以供运送,可被控两个罪行之中的其中一个。

 

一些与此罪行更相关的行为包括:(1)管有常用于稀释危险药物(如冰毒)的化学品,而该化学品本身并非危险药物,及(2)向欲购买药物的人介绍贩毒者。

 

同样地,即使相关物质本身并非危险药物,但被告人作出行为以准备贩运或目的是贩运(i)他认为是危险药物的物质,或(ii)他表示或显示为危险药物的物质,仍可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