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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龙头损坏了。业主拒绝维修,单位没有用水供应。业主是否有违反「物业适合居住」的承诺?

业主一方「物业适合居住」的隐含承诺只适用于配备家俬的处所,而且只限于起租时的状况。这项承诺并非在租约生效期间一直延续。

 

因此,当水龙头在出租期间才出现损坏,业主似乎没有违反「物业适合居住」的承诺。

 

事实上,业主或租客或两者皆无责任维修损坏的水龙头,要取决于租约有没有载有特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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