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4. 我是病人,醫生要求我簽署一份「同意書」,以表示我同意接受有關治療或手術。如果我簽了該同意書,但有關治療或手術其後導致病情惡化,我還可以向該醫生索償嗎?

醫生為病人檢查、診斷或處方一系列治療或其他療程前,必須先取得病人的同意。然而,單憑同意書上的簽名,並不能證明同意書有效。一份有效的同意書須符合以下三個基本要求:

 

  • 病人有能力明白醫生的建議;
  • 病人有足夠的相關資訊,以作出有依據的選擇;
  • 病人可自由選擇是否同意;單憑同意書上的簽名,並不能證明同意書有效。

醫生開始為病人進行治療或手術前,必須取得病人的有效同意,尤其是病人須在醫院接受治療或手術。若病人是十六歲以下的兒童、不能充分理解事情的人士或智障人士,醫生便須在進行治療前取得病人的父母或監護人同意。

 

一份已簽署的同意書僅代表病人簽署了這份同意書,並不表示該病人一定明白同意書上建議的治療方法有多重要,或該治療方法可帶來甚麼後果。病人必須知悉其同意進行的治療之性質和目的,同意書才能生效。因此,即使病人簽署了同意書,亦不能妨礙病人就醫療疏忽向醫生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