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市区重建局 市区重建局于2001年5月成立,乃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香港法例第563章)设立的法定机构,取代前土地发展公司,进行、鼓励、推广及促进本港市区更新。 A. 市区重建局重建项目 B. 公布重建项目及重建计划 C.反对及上诉 D. 收购价 E. 冻结人口调查 F.“楼换楼”计划 G. 需求主导重建计划 H. 市区重建局中介服务 书籍遍历链接: Urban Renewal Authority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