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了将事件交予法庭审理,消费者还有甚么渠道可寻求协助或投诉?
除直接找有关商户理论外,阁下亦可联络下列机构:
消费者委员会
阁下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简称「消委会」) 查询或投诉(热线电话:2929 2222)。
消委会属法定机构并受政府资助。《消费者委员会条例》(香港法例第216章)详述其权力、角色及职能。
消委会的法定职能包括:向消费者提供关于货品与服务的资料、作为调解人以处理消费者投诉、就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政策提供意见、及鼓励商业及专业组织制定业务守则。
因为消委会不是执法机构,它不可以控告商户,有关的投诉会以调解方式处理。然而,消委会可公开点名 / 刊载经营手法不当的商户以示制裁。如果事件涉及消费者的重大权益,但调解或其他方法不遂,则可申请消费者诉讼基金以获取援助提出诉讼。
香港海关
有关商品说明或货品安全的问题,阁下可直接向香港海关投诉(查询热线:2815 7711;投诉热线:8100 3553)。香港海关会处理的投诉包括:
- 重量及尺寸不足;
- 黄金或白金纯度不足;
- 玩具及儿童产品不达安全标准;
- 消费品不达安全标准;
- 有关未经加工钻石发证计划出现的资料差异。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资料,请浏览香港海关网页。
通讯事务管理局
如有问题的营业行为涉及电讯及广播服务,你可直接向通讯事务管理局投诉。
香港旅游业议会(投诉旅行代理商)
香港旅游业议会根据《旅行代理商条例》(第218章),去监管外游旅行代理商及到港旅行代理商。它的职责是维持业内人士的专业水平及保障商户和旅游人士的权益。
议会为公众人士提供以下服务:
- 处理消费者投诉;
- 协助有需要人士向旅游业赔偿基金及旅行团意外紧急援助基金申请特惠补偿;
- 提高消费者对旅游保障和旅游安全的认识;
- 24小时服务热线:2969 8188;
- 入境旅客服务热线:2807 0707。
旅游业议会网站内之「常见问题」部分亦有提供有关入境旅游或外游的投诉资料。
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物环境卫生署的职责是与市民合力提升食物安全及公众衞生水平,以下是该署的联络资料:
- 地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4楼;
- 传真:2869 0169;
- 24小时查询及投诉热线:2868 0000;
- 电邮:enquiries@fehd.gov.hk。
保险投诉局
保险投诉局是由保险业界成立的自律监管机构,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其主要工作是处理由个人保单引起的索偿投诉,并透过作出裁决或其他可行方法,以尝试促进和解或撤回有关投诉、纠纷或投诉。
如需要更多资料,请参阅保险题目的有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