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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获保证人安排来港的家庭成员,可否获准在香港工作?

来自中国大陆的配偶和子女,如基于家庭团聚的理由获准来港,他们通常在工作方面不会有任何限制。

 

外国人的配偶和子女通常是凭「受养人签证」来港。在二零零六年六月后,这类人士通常不会在受雇或创业方面受到任何限制(除非其受雇工作或业务是违法的)。

 

由于批核受养人签证完全是基于入境事务处的酌情权,入境事务处处长必须按个别不同的情况去考虑有关申请。如阁下的申请是因为与入境事务处的指引有冲突而被拒绝,但阁下认为不合理,便应谘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