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申请程序
申请及挑选项目
有兴趣参与中介服务的业主,须共同向市建中介公司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料。
市建中介公司会在收到申请表格起计约两星期以书面通知联络人其申请结果。
在考虑是否选取任何一份申请作进一步处理时,市建中介公司会考虑所有申请资格是否均已符合;市建中介公司当时可调配的人力和财务资源、申请是否通过财务可行性评估、楼宇状况、规划因素、规划效益、业权结构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
中介协议
如申请已被选取为中介项目,市建中介公司会与每一位申请业主及申请地盘内其后参与的业主签订中介协议 (「中介协议业主」)。中介协议将详细列明市建中介公司和中介协议业主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联合出售协议
当参与业主拥有不分割份数的百分比总数达到联合出售门坎,市建中介公司将会代表中介协议业主委聘独立估价顾问,协助厘定底价和摊分比率。在所有中介协议业主同意厘定的底价和摊分比率后,中介协议业主须签订联合出售协议,一致同意以厘定的底价联合出售其物业,并根据其同意的摊分比率表摊分所得的收益。
出售
联合出售协议所涵盖的物业,将会售予在拍卖或招标中达到或超出底价而又出价最高的买家。
若出价未达底价,联售便失败, 市建中介公司的服务到此为止,并不退款。
若成功出售,所得的收益,在扣除市建中介公司所得的中介收益后,将按联合出售协议内的同意摊分比率表,摊分给中介协议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