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如果民事诉讼法律援助申请被拒,我应该怎办?
阁下应先行审阅法律援助署拒绝阁下申请的理由,并翻查早前呈交法援署的资料是否出现错误或不全。如有,则阁下可以与法律援助署职员联络,进一步解释阁下的情况,以及要求该署再次考虑阁下的申请。
此外,申请人可致函法律援助署,以确定其申请是否已获得大律师或律师的法律意见。如果有,申请人可要求获得该意见书的副本。
如果阁下不满申请被拒的理由,可于14天内向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提出上诉。一般来说,司法常务官的决定乃最终决定。但若阁下被拒的申请涉及向终审法院上诉的案件,则应向覆核委员会而非司法常务官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