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我是否需要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服务缴付任何费用?
视乎阁下经法律援助署署长评估的财务资源结果而定。
如果阁下经评估后的财务资源并不超过港币56,202.5元,则毋须为法律援助服务缴付任何费用。正在领取综援的申请人的财务资源通常会被视为不超过港币56,202.5元(除非有证据显示并非如此,则作别论)。
如果经评估后的财务资源介乎港币56,202.51元和港币449,620元,则阁下于接纳法律援助服务时,需缴付港币1,124至港币112,405元不等的分担费。
如果阁下经法律援助署署长评估的财务资源超过港币449,620元,一般来说,阁下的申请会被拒绝。但若法律援助署署长在阁下的财务资源超过法定上限的情况下,行使酌情权给予法律援助,则阁下需缴付的分担费为经评估后的财务资源的百分之30%至67%。
请按这里查阅费用分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