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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香港的中國公民 / 中國籍人士有甚麼法定權利?

中國公民在香港享有的若干主要法定權利概述如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基本法),只有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才有資格擔任香港特區政府的高層職位,例如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特首)或某些高級公務員職位。只有香港中國公民才有資格申請香港特區護照和回鄉證(以便往中國大陸旅遊)。非中國籍人士,不管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們只能獲得所屬國籍的護照,並須簽證才能進入中國大陸。

 

香港的選舉投票權並非源自公民身分。根據《立法會條例第27條(香港法例第542章),凡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都有權登記成為選區的選民,換言之,屬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外籍人士,與本地中國公民擁有同樣的投票權。

 

請注意:中國公民不會自動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與香港有緊密聯繫的中國公民須符合法定限制的條件,才有資格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關於這些限制和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享有法定權利的詳情,請參閱本題目的第II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