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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買了一隻正版電腦程式CD光碟。如果我為CD光碟製造備份,我是否侵犯了版權?如果我把程式安裝在多於一部電腦(如安裝在我家的電腦及公司的電腦)呢?

就第一個問題,答案是無侵犯版權。憑藉《版權條例第60條,一名電腦程式的合法使用者,如有必要為合法使用電腦程式而製作備份,他並不算侵犯程式的版權。不過,一切取決於電腦程式的使用者牌照。如果使用者牌照規定製作備份的條件,使用者在製造備份時,必須要遵從這些條件。

 

就第二條問題,電腦程式的安裝,由使用者牌照的條款規管。閣下應該小心閱讀使用者牌照,看看閣下是否獲准在多於一部電腦安裝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