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申請資格
市建中介公司甄別所有收到的申請,評核每個申請是否符合下列資格:
- 在每一個申請內,申請業主須共同擁有申請地盤內有關各地段不少於40%不分割份數。(詳情請參看中介服務計劃簡介)
- 申請地盤內的大部分樓宇(即多於50%地盤面積上的樓宇)在市建局的樓宇狀況調查中不是被界定為「尚可」。
- 若申請地盤所屬的區內有成立「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諮詢平台」),這些地盤應位於「諮詢平台」所識別的「重建區」之內 (或最少不是位於「諮詢平台」所建議的「保育區」內)。
- 申請地盤不可在市建局已開展的重建項目範圍之內。
- 若申請地盤內的樓宇屬工業樓宇,該地盤不是位於《城市規劃條例》核准的法定圖則所劃定的「工業」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