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E. 税务及会计事宜及政府资助

课税

 

香港主要税项包括利得税、薪俸税、物业税、印花税和关税(与入口货物有关的税款可查阅『入口货物』部分)。

 

利得税是指按每一个课税年度,向任何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应评税利润的人士或公司所收取的税项。有关独资经营和合伙业务课税详情,可参阅另一题目 – 税务

 

如阁下经营的是有限公司,阁下应就课税事宜请教核数师或会计师。按《公司条例》,每间公司须于公司周年大会上委任一名核数师(《公司条例第394条),处理公司税务事宜(第436条)。

 

如阁下在香港及中国内地均有业务运作,应留意有关对避免双重征收入息税和防止漏税的政策。《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旨在合理分配两地的徵税权,避免对营业所得双重徵税。有关此安排的详情可浏览税务局的网页

 

纪录备存

 

不论阁下是经营小规模的公司或是大企业,阁下亦有责任妥善存备一切与业务有关的文件,包括:

 

  • 交易纪录:订单、收银机纪录、送货摘要、发票、贷款通知书、票根、存款单收据。
  • 会计纪录:零用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 雇佣纪录:雇员身份证及履历的副本(为着个人资料私稳,这类资料应严格控制)。
  • 存货纪录:存货地点、存货水平、供应和送递资料、成本、售价和可能代替的货品。
  • 供应商纪录:可靠性、质素、服务、送货次数、现有或潜在供应商的货物价格。
  • 顾客纪录:联络资料、赊账条件、预先安排的付款条件和送货的特别指示。

 

如阁下对课税或存备纪录事宜有进一步疑问,应请教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律师。

 

政府资助

 

根据政府统计,香港约有34万间中小型企业,占商业机构的98%以上,雇用了私营企业约45%的工作力。为了维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及提高竞争力,工业贸易署已设立一些基金计划,包括:

 

  •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是一个主要专注于行销/促销活动的基金。它致力为中小企业参与出口推广活动提供经济援助,希望鼓励他们拓展香港以外的市场。有关详情,请参阅此网页:https://www.smefund.tid.gov.hk/tc_chi/emf/emf_objective.html

 

  • 工商机构支援基金:工商机构支援基金向非分配利润组织提供财务支援,以推行提升香港非上市企业在整体或个别行业方面竞争力的项目。虽然该基金不向中小企业直接提供资助,但受惠者会利用基金举办及筹备研讨会、工作坊、会议、展览会、调查研究、奖励计划、最佳营运守则、数据库、服务中心、支援设施和科技应用示范等,最终使本港的中小企业受惠。有关详情,请参阅此网页:https://www.smefund.tid.gov.hk/tc_chi/tsf/tsf_objectiv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