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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機師/機艙服務員

受香港民航處監管的航空專業人員,作為其常規身體檢查認證程序的一部分,必須接受強制性的精神科和精神狀態評估。該程序由香港民航處按國際民航組織標準規管。航空公司亦可在在聘用前進行心理評估。因此,如出現精神殘障或精神紊亂,相關人員可能因此不符合繼續服務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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