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1. 誰人掌管律政司?此政府官員之主要職責是甚麼?

律政司司長是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之領導人。律政司司長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提名後,由中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律政司司長是行政長官、政府、各個政府部門及機構的首要法律顧問,也是行政會議的成員。律政司司長除了負責本港刑事案件的檢控工作外,也是所有針對政府之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

 

律政司司長亦有權介入任何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案件,如申請司法覆核以強制執行公法方面的權利。律政司司長也是法律改革委員會的當然主席,法改會負責研究由律政司司長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轉交的有關改革香港法律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