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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谁人掌管律政司?此政府官员之主要职责是甚么?

律政司司长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之领导人。律政司司长经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后,由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律政司司长是行政长官、政府、各个政府部门及机构的首要法律顾问,也是行政会议的成员。律政司司长除了负责本港刑事案件的检控工作外,也是所有针对政府之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

 

律政司司长亦有权介入任何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案件,如申请司法覆核以强制执行公法方面的权利。律政司司长也是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当然主席,法改会负责研究由律政司司长或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转交的有关改革香港法律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