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17. 我买了一只正版音乐CD光碟。如果我将之转化为MP3格式,让我可以在MP3机内播放,我是否侵犯了版权?

根据现时的香港法例,答案是阁下会侵犯版权。将音乐 CD 光碟转化为 MP3 格式,涉及复制声音记录及所有潜在的作品(音乐作品及歌词)。除非阁下得到版权拥有人的同意,否则便属于侵犯行为。要留意的是,即使阁下买了正版 CD 光碟,这并不等于版权拥有人,同意阁下把 CD 光碟转为 MP3 格式。不只这样,有关转化并不属于版权条例中的任何 允许的作为 (请参阅B部分)。

 

(请注意,暂未通过成为法例的《2011 年版权( 修订) 条例草案》,包含了豁免条文,令有关转化行为不会被视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