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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是否需要先行通過案情審查,才可獲得刑事訴訟法律援助?

若閣下正面對刑事審訊,一般來說並不需要通過案情審查。但若閣下已被定罪或判刑而欲提出上訴,便需通過案情審查

 

根據有關規定,若申請人通過經濟審查,而法律援助署署長認為批出法援有助維護司法公正,則署長便會批出法援。所有未經定罪的人士均會被假定無罪及享有公平審訊的權利,所以在維護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若被告沒有經濟能力聘請私人律師處理有關刑事指控,仍應該有權獲得律師代表。故此,只要被告能通過經濟審查,便通常會獲得法律援助。換言之,就初級偵訊或於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進行的審訊中,閣下毋須通過任何案情審查。

 

但是,如果閣下已被定罪而想申請法律援助上訴,則法律援助署署長必須認為閣下具備充份的上訴理由,才會批出法援。因此在刑事上訴案件中,閣下必須同時通過經濟審查和案情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