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我要等候多久才知道申請結果?在一般情況下,法律援助署會在以下時間內通知閣下是否獲得法律援助﹕ 裁判法院的初級偵訊:遞交申請後的8個工作天內。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審訊﹕遞交申請後的10個工作天內。就量刑提出的上訴(要求減輕刑罰):遞交申請後的2個月內。就定罪判決提出的上訴﹕遞交申請後的3個月內。如果法律援助署未能於上述時間內決定是否批准閣下的申請,則其職員會向閣下解釋情況,並通知閣下約需多久才能作出決定。 如果事態緊急,閣下可以要求法律援助署職員為閣下優先處理申請。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7. How long do I have to wait for the result of my application?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