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3. 怎样能成为律师(事务律师)?

拟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士,必须于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或其他认可之普通法适用地区之院校取得法学士学位或法律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之人士(如所持之学位并非法律学,可再通过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 of England and Wales (CPE) 之考试),并取得法学专业证书 / 法律学深造证书。在取得所需学历后,仍要再完成两年的实习律师("trainee solicitor")实习期,表现良好,才可获认许在香港以律师身分执业。


香港律师会也负责为在香港执业的所有外地律师注册和规管其执业。目前,外地律师可通过由香港律师会主办的海外律师资格考试(或取得豁免考试的资格),获认许为香港律师。欲知更多有关律师之认可资格要求,请浏览香港律师会之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