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人寿保险的「可争议期」是甚么?
「可争议期」是在人寿保险合约中常见的条款。可争议期通常是保单生效后的一至两年内,视乎保单的实际条款而定。
若受保人在可争议期内去世,保险公司便有权去质疑保单的有效性,及拒绝支付死亡赔偿,其中最普遍的理由是受保人自杀或就健康状况作出误导 / 失实陈述。
在可争议期内,保险公司会调查是否有失实陈述。当可争议期届满后,保险公司便不能向保单受益人提出异议(即有关保单是「不可争议」)。换句话说,保险公司在可争议期届满后,便必须在受保人去世后支付死亡赔偿,除非受保人或受益人作出欺诈行为(例如在投保申请或索偿过程中呈交伪造文件),则属例外。
要注意的是,可争议期未必会适用于附加保障项目(例如医疗或住院开支)。此外,人寿保险亦可能完全没有可争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