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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有交通意外发生,有甚么事情司机应该或不应该做?如果受害人控告司机,司机应否先行聘请律师才通知有关保险公司?

司机应立刻就交通意外报警,使意外的发生得到官方纪录。有关官方纪录对事后的保险申索及法律程序均有用处。为免影响保单的涵盖范围,司机在未有取得保险公司的事前同意前,一般均不应自行与另一方协议和解或同意与意外有关的事宜,尤其于意外对第三者造成伤害的情况。

 

司机应于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知车主(如司机并非车主本人)及保险公司。该等通知(一般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应于有关汽车保单所订明的时限内作出,从而避免违反有关保单条件。司机亦应就事件的进度(例如录取警察口供、控罪书的发出、审讯的日期等)向保险公司汇报,以及获取保险公司的指示以处理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