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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险业监管局有甚么权力持牌保险中介人确保保险中介人遵从法规,以及处理他们的不当行为?

首先,保监局有权进行查察,以查明持牌保险中介人有否遵守《保险业条例》。

 

保监局拥有广泛的查察权力﹕

  1. 进入持牌保险中介人的业务处所﹔
  2. 查阅、复制或复印该中介人的业务纪录﹔
  3. 可就该中介人的业务向该中介人或其他相关人士查讯。

 

此外,若果保监局有合理因由相信,有人违反《保险业条例》内的条文、或者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涉嫌作出亏空、欺诈、失当行为或任何不符合保单持有人 (或潜在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的行为,保监局可以作出调查。

 

保监局有一系列的调查权力。保监局可以要求与案件相关的人士,或任何可能管有与案件相关资料的人士﹕

  1. 交出相关的纪录或文件﹔
  2. 就相关的纪录或文件,给予解释或进一步详情﹔
  3. 与调查员会晤,并回答调查员提出的问题﹔
  4. 书面回答调查员提出的问题﹔
  5. 向调查员提供协助。

 

在完成调查后,若然保监局发现有受规管人士干犯不当行为或并非适当人选,保监局可以﹕

  1. 撒销或暂时吊销该人的牌照﹔
  2. 禁止该人在指明期间内申请牌照﹔
  3. 公开或非公开谴责该人﹔
  4. 对该人罚款,金额最高为港币1千万元或该人因其不当行为而获取的利润或避免的损失的数额的3倍,以较高者为准。

 

就罚款而言,保监局发出的指引列出在行使作出罚款的权力时会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