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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署会为合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或刑事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或大律师(如有需要)服务。

 

法律援助适用于人身伤亡索偿,或因医疗、牙科或法律专业疏忽而提出的申索。任何人士,不论是否香港居民,只要牵涉上述情况,即人身伤亡案件,便可申请法律援助。只要申请人的财务资源符合法定规定,而案情又具充分理据提出诉讼或抗辩,便可获法律援助。

 

资产审查

 

资产审查的目的是要评核申请人的财务资源。根据普通法律援助计划,财务资源的上限为港币420,400元。申请人的财务资源是将其每月可动用收入乘以12,再加上其可动用资产。

 

案情审查

 

案情审查的主要目的是确立申请人是否有合理的申索或抗辩理由,或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是否合理。除考虑胜诉机会外,若法援署署长认为裁决无法执行,也可拒绝批出法律援助;例如对讼一方并无购买保险,又没有具价值的资产。署长在决定是否批出法律援助时,也会适当考虑有关案件对申请人有多重要。

 

有关法律援助的详情,请按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