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损害赔偿
原告可向非法侵入者申索赔偿。土地侵权之诉讼属于「无须证明实际损害即可起诉」,即原告人不论是否有实际损害发生,均可要求赔偿。损害赔偿的衡量方式,取决于干扰的性质及所遭受的损失:
- 象征性的损害赔偿:如原告证明有非法侵入,但并无遭受实际损失,可获判给象征性的损害赔偿。
- 补偿性的损害赔偿:就实际损失作出赔偿,例如土地或构筑物遭受实质损坏。衡量标准通常是土地价值的减损,但如修复属合理,且原告有意进行有关工程,法庭亦可判给修复费用。
- 加重损害赔偿:就「横蛮、侮辱性或压迫性行为」而判给,该等行为对原告的自尊或尊严造成损害。
惩罚性损害赔偿:只限于三类情况:(1)政府作出压迫性或违宪行为;(2)被告的行为是经计算而作出,意图取得超逾其可能须支付损害赔偿额的利益;或(3)法例明文规定可判给该等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