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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甚麼是婚姻狀況歧視?

婚姻狀況歧視是指對婚姻狀況有特定的要求,但該要求沒有合理或實質理由支持。例子包括:業主只願意把物業租予已婚人士(性別歧視條例 第29條),或僱主給予單身、已婚或離婚人士不同的福利條件而又與工作表現無關(性別歧視條例 第7條)。

 

請留意,婚姻狀況歧視並不等同家庭崗位歧視(詳見第IV部分:家庭崗位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