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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如果我作出投訴後受到更差的對待,那怎麼辦?假如我的朋友為我作證而同樣受到歧視,是否亦可以提出投訴?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第9條,這是屬於「使人受害」的歧視行為,是違法的。法律會保護投訴人及證人免受這類歧視。如遇到上述情況,你們應立即通知處理有關投訴的人員,例如在閣下所屬機構內負責處理投訴的職員、職工代表、律師或平等機會委員會(視乎閣下採取那種行動而定)。

 

有關如何提出投訴的更多資料,請往第VI部分:如何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