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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僱主是否需要在招聘廣告中作出通知,列明求職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用途?

如僱主透過招聘廣告直接要求求職者提供個人資料,便須刊登一段聲明表明資料的用途,而該聲明需作為廣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以下是這項聲明的例子: “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只作招聘用途” 

 

另一選擇,是刊登一段內容如下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在使用求職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僱主會嚴格遵守其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在收到要求後,會隨即提供一份有關政策的副本。” 在此情況下,廣告應載有僱主的聯絡資料。如欲就招聘事宜取得僱主之個人資料政策 /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參考樣本,請參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僱主及人力資源管理者指引》的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