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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怎樣為文件加蓋印花?

a) 網上電子物業印花服務

閣下可使用24小時的電子印花服務為下列文件遞交加蓋電子印花申請: 

  1. 首次加蓋印花的買賣合約 / 樓契,包括延期提交的申請(不超過 4 名買家);
  2. 支付已獲准延期的印花稅;
  3. 其後的買賣合約 / 樓契(早前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 正式買賣合約);
  4. 不超過 4 名業主和 4 名租客的租約;及
  5. 轉讓證券的成交單據及 / 或轉讓文書(不超過4名共同轉讓人及 / 或4名共同承讓人)。

 

b) 以紙張形式申請為物業文件加蓋印花

以紙張形式申請加蓋物業印花,可以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表,而不必提交買賣合約、樓契及租約的正本(但須裁定或隨附於豁免、寬免、減免或退款的申請除外)。

 

為租約加蓋印花的申請亦可以郵寄方式遞交。

 

c) 傳統印花

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申請人須在印花稅署櫃位或以郵遞方式申請,並提交文書正本及其他佐證文件(如有)。

 

印花稅署收到加蓋印花申請及其他所需文件與款項後,便會發出印花證明書或在文件上加蓋印花。

 

如欲取得由電腦發出的印花證明書式樣,請登入稅務局的網頁。有關由人手發出的印花證明書式樣,請登入相關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