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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监护人的角色及参与

警方通知 

警方在拘捕青少年时,应采取一切合理程序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警方亦会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要求一名「合适成人」在警署陪同被捕的青少年接受问话。 

 

此外,如该青少年被落案起诉,警方有法定责任告诫其父母或监护人务须到该青少年将被带往出庭的法庭应讯,前提是该父母或监护人能被寻获,并居住于合理可达范围之内。 

 

强制出庭 

除非法庭另有命令,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出席法律程序的所有阶段。法庭可透过传票或手令强制其出席,犹如其为证人一样。此要求旨在于整个法律程序中,为该青少年提供所需的心理及情绪支援。 

 

离开法庭 

相反,如基于青少年的利益而看似有必要,例如父母态度敌对,法庭有权要求该父母或监护人离开法庭。 

 

参与审讯程序 

父母或监护人的角色并不限于在场陪同。如法庭认为适当,尤其是在该青少年本人没有这样做的情况下,裁判官必须询问父母或监护人是否希望向控方证人提出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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