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警方会面及录取口供 

警方盘问青少年疑犯时,必须特别小心,确保会面公平进行,并确保该青少年明白正在发生的事情。如违反《查问疑犯及录取口供的规则及指示》,而疑犯属青少年,该违规情况会被更严肃看待。 

 

父母、监护人或合适成人在场 

在切实可行情况下,青少年只应在其父母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接受会面。如父母或监护人未能在场,则应有另一名合适成人在场。例如,这可包括较年长的兄弟姊妹,或另一名并非警务人员的合适成人。 

 

如情况容许,该名合适成人应与青少年同性别。安排成年人在场的目的,是提供支援、协助青少年明白其处境,并减低在盘问期间受到不公平压力的风险。 

 

供认被排除的风险 

如警方在没有父母、监护人或合适成人在场的情况下盘问青少年,可能会引起有关公平性的疑虑。在某些情况下,法庭可能会认为该会面是以压迫性或不公平的方式进行。 

 

如未有遵守适当的保障措施,供认或会面纪录可在法庭上受到质疑,并可能被裁定不可接纳为证据。该证据会否获接纳,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青少年的年龄、理解能力、脆弱程度,以及盘问的进行方式。 

 

在学校进行会面 

除非确有必要,否则当局应避免在学校会见青少年。如无法避免在学校进行会面,则只应在校长或校长指定代表同意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此保障措施有助确保学校知悉有关情况,并确保该青少年不会在不适当或缺乏支援的情况下接受盘问。

 

CREC Logo

不确定哪些社区法网页面与您的情境相关?

使用社区法网智能推荐系统!


开始使用

Crec how to use